學生須知

  1. 報名及繳交學費安排:
  • 學生於報名前須詳細閱讀「學生須知」,一經報名將視為已經閱讀學生須知及同意遵守其內容。
  • 課程滿額將會暫停收生,新學生將以候補形式留位,需繳交留位費(學費一半),等候新班。
  • 填妥入學申請表時需確保所有資料正確無誤,如有任何個人資料更改,請盡快通知校方。
  • 因學生所提供的資料錯誤,以致校方未能通知有關課堂的任何安排,本校將不會負責。
  • 家長及學生於報名時須清楚上課日期及時間,校方不會另作提醒。
  • 常規課程每期四或五堂(視乎該月日數),請於第四堂或以前繳交下一期學費以保留學籍,否則將收取行政費用港幣40元正。
  • 學生不得遲於該期第二堂繳交學費,校方及導師有權即時終止有關學生上課及保留一切追究之權利。
  • 學校只接受以現金或支票繳交學費。
  • 請家長或學生自行核對收據上的資料是否正確及妥善保存,如有遺失,恕校方不會重新發出收據。
  • 學費已包括所有筆記,學生須自行保管筆記,本中心不會重發已派發的筆記,如需重印將收取行政費每份港幣40元正。
  • 所繳交的學費,一概不能轉讓給他人使用。

 

  1. 上課事宜:
  • 學生須按照編排的日期及時間準時上課,逾時上課恕不補時。
  • 學生上課時須自備文具。
  • 為免影響其他同學上課,學生上課時須將手提電話關掉或設定為震機模式。
  • 學校範圍不得攝影或録音,一經發現校方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 學生不准在學校範圍內喧嘩或追逐,如對其他同學造成滋擾,校方保留取消其學籍的權利。
  • 學生須保持學校範圍環境清潔。
  • 學生須愛護本校的各項設備,如學生於學校範圍內故意破壞任何物件,校方有權向家長追討合理賠償。
  • 學生的個人物品及財物必須自行小心保管,如於學校範圍內遺失物品或財物本校一概不會負責。
  • 學生不得把學籍給予其他人使用,但凡發現,校方或導師有權拒絕該名人士上課及請離課室,並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 如導師因病請假,本校會以電話及短訊通知學生,原定課堂將會另行通知補課日期及時間。

 

  1. 中心校內測驗:
  • 為確保學習質素,本校會定期安排校內測驗給予學生(平均3至4堂一次)。
  • 測驗不合格者會收到仼教導師口頭警告或警告信(會先與學生了解情況再作決定)。
  • 每學期測驗連續三次不合格或收到三次警告信者會被強制終止學籍並退回餘下學費(校方保留最終權利)。

 

  1. 缺席安排:
  • 本校不接納學生以任何理由請假,學生於上課當天未能出席,將視為缺席,不安排補課。另會於該堂學費中扣除港幣40元正作為手續費,而該堂餘下學費則於下一期學費中扣減。
  • 每月只可缺席一次,事假必須於48小時或之前通知本校,病假則需於上課前通知本校,並提供醫生紙,醫生紙須於醫生發出日計起2天內交回center 方可補堂,補堂須於請假當天起30天內完成補堂,第二次缺席不會有任何退款安排,連續兩堂缺席的安排見第5項。

 

  1. 退款或終止學籍安排:
  • 如學生於沒有事前通知校方的情況下連續兩堂缺席,將會被終止學籍而不作另行通知,並終生不會再被本校取錄。
  • 如學生申請終止學籍,須於至少兩星期前通知校方,並終生不會再被本校取錄。
  • 安排退款時,需要收回學費收據的正本,而家長或學生亦需要即場簽收確認收到退款。
  • 所有退款均以現金支付。

 

  1. 公眾假期安排:
  • 聖誕節及聖誕節翌日(十二月二十五及二十六日)、元旦(一月一日)及農曆新年年初一至年初三以上課堂將作出免費補堂調動。而其他公眾假期,有特殊理由者需於一星期前向學校申請,唯校方保留最終決定。(見第4項)

 

  1. 颱風或暴雨安排:
  • 凡天文台懸掛一號及三號颱風訊號,或發出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訊號,本校將如常上課。
  • 凡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學校將會停課,校方會安排補課(不另收取費用。)而不會安排退款,有關補課事宜將另行通知。
  • 如於原定上課時間兩小時前除下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本校將如常上課而不會另行通知。

 

 

校方保留一切修改上述條文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如家長或學生有需要可向校方或導師索取最新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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